当前,农村环境污染现象突出,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,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生活污染(生活垃圾、生活污水)、畜禽养殖污染、农药化肥污染、农膜污染及工业污染等,农村环境整治刻不容缓。为此,笔者有以下建议。
因地制宜,治理农村生活污染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能力。采取分散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,因地制宜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。居住比较分散、不具备条件的地区,可采取垃圾填埋等就地处理方式处理。人口比较集中、有条件的地区要完善处理设施,推广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。对于一些难降解、难处置的污染物,可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。
科学规划,防治畜禽养殖污染。科学划定禁养、限养区域,改变人畜混居现象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文件和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。对现有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,要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,实行限期治理。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,责令其停产整治。鼓励畜禽养殖场通过发展沼气、生产有机肥等方式综合利用畜禽粪便。依据土地消纳能力、承载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,逐步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。
综合施策,控制农业面源污染。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、农药,鼓励使用农家肥和 有机肥。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农药,引导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。加强农资管理,禁止生产及销售劣质农膜,提高农膜使用周期及使用寿命,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。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,确保农产品质量 。
多措并举,保护农村自然生态。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,重视自然恢复。保护和整治村庄现有水体,努力恢复河沟池塘生态功能,提高水体自净能力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测和监管,严防生活污水、畜禽养殖污水和超标工业污水等污染饮用水水源。加强对矿产资源、水资源、旅游资源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开发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环境监管,遏制新的人为破坏现象。提高环境准入门槛,严格执行 产业政策和环境标准,杜绝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。
健全机制,强化农村环境考核。在各乡镇统一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站,指定工作人员负责乡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。加强基层环保监督队伍建设,在村范围内设立环境卫生监察大队,配备人员,健全工作制度,专职负责村容、村貌管理。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、保护工作列入基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,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基层领导的重要指标和基层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。
来源:中国环境报